关于加强青少年足球训练管理,构建高素质后备人才梯队的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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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则
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,规范青少年足球训练管理,确保青少年足球事业健康、可持续发展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足球后备人才,特制定本规定。

训练组织管理

  1. 资质准入: 从事青少年足球训练的机构(包括俱乐部、学校足球队、培训机构等)必须依法注册,具备相应的场地设施、师资力量及安全保障条件,并接受体育主管部门的备案与监管。
  2. 年龄分组: 严格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,按照年龄段进行科学分组(如U8、U10、U12、U15、U18等),严禁跨年龄段混编训练,严禁以“拔苗助长”的方式让低龄儿童进行成人化、高强度的对抗训练。
  3. 学训平衡: 坚持文化学习与足球训练并重,青少年运动员应保证必要的在校学习时间,不得以训练为由随意旷课、退学,学校应设立足球特长生升学绿色通道,保障运动员受教育权利。

训练内容与计划

  1. 科学训练: 训练计划应包含体能、技术、战术、心理及恢复等全方位内容,遵循“循序渐进、因材施教”原则,注重基本功训练,减少成人化、锦标主义的比赛倾向。
  2. 兴趣培养: 低龄段(U12以下)应以培养兴趣、普及足球运动为主,鼓励快乐足球,严禁在训练和比赛中设置过激的惩罚机制或商业贿赂行为。
  3. 教练员配备: 各训练梯队必须配备持有相应等级证书的专业教练员,严禁无证上岗或聘用不合格人员执教。

教练员职业道德与资质

  1. 持证上岗: 教练员必须持有中国足协或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教练员等级证书。
  2. 师德师风: 教练员应恪守职业道德,关爱运动员,严禁体罚、变相体罚或性骚扰运动员,严禁在训练中收取或索要任何形式的额外费用。

安全保障与医疗保障

  1. 安全防护: 训练场地设施必须符合安全标准,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(护腿板、头盔等),在对抗性训练中,必须佩戴护具。
  2. 医疗保障: 建立运动员健康档案,定期进行体检,训练现场必须配备急救人员和急救器材,确保突发伤病能得到及时救治,为所有注册青少年运动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。

赛事管理与监督

  1. 赛风赛纪: 严格执行竞赛规程,加强赛风赛纪建设,严禁假球、黑哨、赌球等违法行为,严禁在比赛中使用兴奋剂。
  2. 监督检查: 体育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应定期对青训机构进行巡查与评估,对于违反本规定,存在违规训练、安全隐患或师德问题的机构,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、罚款、取消培训资格直至吊销执照的处罚。

附则

关于加强青少年足球训练管理,构建高素质后备人才梯队的规定
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执行,共同为我国青少年足球事业的蓬勃发展保驾护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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