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默的球鞋底早就磨平了,那是他花光了整个暑假捡废品换来的,每当他把脚重重踏在水泥地上时,那双可怜的鞋底就会发出一声尖锐而刺耳的“吱——”声,像是在抗议,又像是在呐喊。
在这个被城市遗忘的“锈带”老工业区,踢足球是一件奢侈的事,没有正规的草坪,只有满是尘土和碎石的废弃工地;没有球门,两个生锈的铁桶挂在两根歪斜的电线杆上,那是他们的“龙门”。
陈默是这群孩子里踢得最好的,也是最穷的,别的孩子穿着印着耐克、阿迪达斯标志的球鞋,那是他们父亲从大厂带回来的奖品;而陈默,穿着一双沾满黑泥的解放鞋,那是他父亲生前唯一的遗物。
“看好了,小瘪三,今天我要过你!”身后的少年铁蛋一边喊,一边带着球狂奔,铁蛋家里开五金店,他是这里的“少爷”,拥有真正的草皮鞋。
陈默没有回头,只是微微压低重心,眼神死死盯着前方滚动的足球,他的脚踝在隐隐作痛,那是昨天为了练点球,被石头磕破后留下的旧伤。
铁蛋冲过来,带着一股风压,陈默不退反进,他在身体失去平衡的瞬间,用一种极其别扭的姿势——用脚外侧轻轻一拨,足球像长了眼睛一样从铁蛋两腿之间钻了过去。
“切,运气好。”铁蛋不服气地啐了一口唾沫。
陈默没有笑,他追上去,在满是碎石的地面上飞奔,汗水顺着他的脸颊流进嘴里,咸涩得发苦,但他却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畅快,在这个连空气都弥漫着机油味的地方,只有足球是干净的,只有脚下这颗黑白相间的皮球,是自由的。
日子一天天过去,那个总是穿着破球鞋的陈默,成了这里的名人,无论是街头的野球赛,还是几个学校之间的对抗赛,只要有他在,那两个破铁桶就会变成金色的奖杯。
直到那个雨天。
一场暴雨冲垮了工地边缘的低洼地,积水没过了脚踝,几个富家子弟踢球回来,嫌积水挡路,一脚把球踢进了深水区,然后扬长而去。
“那是我们的球!”铁蛋想去捡,却被一个高年级的学生拦住了。
“破球也配进这儿?”那人冷笑一声,一脚将球狠狠踩在泥水里,溅起的泥点子打在了陈默的脸上。
陈默看着那颗在泥浆里打转的足球,那是他攒了三个月零花钱才买的,愤怒像火一样烧穿了他的胸膛,但身体却因为寒冷和饥饿而颤抖,他看着那些穿着昂贵球鞋的人远去的背影,突然感到一种深深的无力感。
他慢慢蹲下身,伸手去抓那颗球,冰冷刺骨的泥水瞬间浸透了他的裤管,刺骨的寒意顺着脚底直冲天灵盖。
“起来吧,陈默。”一个苍老的声音突然在身后响起。
陈默回头,看到一位穿着旧夹克的老头,手里提着个破酒壶,正靠在路边的墙根下抽烟,他是这片区域的“流浪汉”,大家都叫他老鬼。
“你是谁?”陈默站起身,红着眼睛问。

老鬼眯着眼看了看那片泥水,又看了看陈默那双磨得露出了白线的球鞋,摇了摇头:“球不重要,鞋才重要,球脏了可以